|
||||||||||||
|
关于加强函授站面授教学、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各学区函授站(点): 2006年寒假面授教学、考试即将开始,在此重申我校的办学宗旨和办学方向,即“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继续狠抓教学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环节,努力提高我校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办出名校特色。为此,对本次面授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班主任工作: 加强班主任工作,是开展深入细致的管理工作的基础。班主任工作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加强函授生与校部、函授站和授课教师之间联系,协助函授站做好函授生的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帮助函授生完成学习任务。 为此,各函授站应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要从函授站工作人员中或所在单位的在职人员中选聘有工作经验、热心学生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一般按1:50的比例配备班主任。不足50人的班级可以两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 二、 教学管理: 1、教师接待、管理工作:函授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把服务与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教师的迎来送往、住宿、吃饭等后勤服务工作,为教师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教师管理,督促教师,严格按照《面授考试安排》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授课任务。教师伙食费随面授经费下拨,因财务手续的原因,面授经费不能及时下拨,近处的函授站可在面授前来人直接领取;不能领取的函授站,可以在函授工作会时集中领取。希望这些函授站都能按标准(每天18元)预先给教师发放伙食费。 2、学生考勤工作: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上課的考勤工作。每天上午、下午課前都要到班上点名,落实学生到課情况;对无故不到,或迟到的学生要追究其原因,保证学生到課率。严格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对无故缺課1/3以上的学生,取消其参加测验考试的资格。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习任务。 3、教学资料的填写、回收工作:班主任应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如实填写《面授教学及教师情况调查表》和《函授教师面授辅导日誌及考勤表》。填写好交函授站,面授结束后随试卷一并返回我部。 三、 教务管理: 1. 新生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学费和教材费。请仔细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填写和粘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由学生自己保存。学籍卡一份留函授站,另外二份和学生证整理好,按照录取名单的顺序排序,连同录取名单的复印件一起寄回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部 (邮编:710062) 。我部编学号、盖公章后在第二次面授前将学生证返还各函授站。函授站将学号抄在留下的那份学籍卡上。 2. 在籍生注册:每年春季(寒假面授)学期,函授生凭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学费和教材费。请各站认真填写我院印制的《函授生报到注册登记表》,在“交学费教材费数额(本人签字)”一栏中写清每生的交费金额,若有学生地址变更,请在表中填写清楚。面授结束后按上述地址及时寄回我部。 四、 考试管理 1. 试题: 试题由我院通过特快专递寄往各站,收到后请由专人妥善保管,严防试题泄密或丢失。同时请发E--MAIL到xiaoning@snnu.edu.cn告知试题已收到。西安附近函授站可自行来领。 2. 考试及试卷:无故缺課1/3的学生不得参加测验考试,并将缺課学生名单报送我部。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单人单桌,桌斗反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管理,严格监考。试卷装订时要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密封,用线绳装订,装袋时必须装入一份试题,卷袋密封后考场记录单贴在袋面上。考试结束,试卷全部清点无误后请用特快专递寄往我部。同时请发E--MAIL到xiaoning@snnu.edu.cn告知试卷已发出。 五、 教材管理 1、 函授站负责人应重视和关心教材发放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热心为学员服务的同志管理教材。 2、 我部发出教材后,即刻通知函授站,函授站应及时联系提货。收到我部发出的教材后,要及时清点验收,并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盖章,于面授结束前寄往我部。如验收时有差错,最迟于发书前一天电话通知我部教材室。 3、 发放教材要以交教材费名单为依据,未注册交教材费者,不发教材。对已交教材费因故未领教材的学员,要尽快将教材转发给他们。对因故晚报到交费的学员,教材费应来人或邮汇到我院财务室。 4、 函授站于每年春季面授报到时,按《面授安排》公布的标准收取教材费,并于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汇入我院帐号,同时填写《函授教材费缴费单》寄给我部教材室,我们根据缴费人数订购和发放下一次教材。 5、 教材发放结束后,剩余教材要及时退回我部教材室。 六、 学费和教材费清缴 1、 函授站务必按照我院公布的各专业学费标准在春季入学时如数收齐全年学费和教材费,按照办学协议的分成比例于每年的3月底前全部汇入我校帐户: 名称 陕西师范大学 帐号 61001925200050001702 开户行 0105332 建行西安翠华路分理处。 2、 同时清缴以前年度所欠学费和教材费,按上述帐户如数汇入。 3、 同时交回注册交费表,也即《函授生报到注册登记表》。作为学籍管理和财务管理查询的依据。 4、 对未按时交费注册的学生,按规定注销学籍。每年三月底之前仍未补交学费,由我部学籍管理人员发给本人注销学籍通知。 5、 交费注册联系人电话: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室:戴老师 电话:85308259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