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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职能
一、指导职能: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中,研究学生思想行为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研究有针对性的乐为学生接受的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适时提出有方向、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定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利于建立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监督职能:
对上级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工作方面制度、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从事学生行为管理过程中,是否依法(章)行政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调职能:
各学院间、学院与校机关部门及其他单位间就学生工作相互配合方面的协调;学生工作干部之间人际关系的协调;学生工作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方面的协调。
四、服务职能:
有关学生工作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为学生工作干部在学习、生活、工作的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服务;为排除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顺利成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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